房产继承
我爷爷和奶奶有一处房产,产权在爷爷名下,爷爷已近去世17年,现在面临拆迁。爷爷和奶奶之前一直和我父母亲生活。爷爷去世后奶奶依旧和我父母亲一起生活。今年5月份的时候,我的两个姑姑听说爷爷的房屋要拆迁,就提出要分房产。(之前两个姑姑一直没有给过爷爷和奶奶生活费)当时在两个姑姑的同意下,奶奶写了一份房产分割协议说,内容是整套房产在拆迁后给两个姑姑每人两千元,剩余的款项留给我和我弟弟,奶奶今后还和我父母生活。写协议时还有五个见证人在场。现在我的两个姑姑反悔了,告到了法院,说是要继承我爷爷的那份房产。(案由是继承)我想问您一下这样的话之前那份协议有效吗?如果无效的话爷爷那份房产怎么分啊。谢谢!
咨询者: 河北 [咨询时间:2010-12-28-状态:未解决]
李红伟律师的解答:
之前那份协议要看有没有她们的签名,如果有她们的同意签名可以考虑主张她们已经放弃继承权。如果该协议无效,房产的分割方式是由你爷爷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平均继承,即你奶奶,你父亲,你两个姑姑各分得四分之一的房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