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后收到法院的传票。
我弟弟在2009年12月份开我的货车与一辆摩托车发生碰撞,车上有三个人,都受伤。两个轻伤,一个较重骨折了,交警看对方几个是打工的,我的车有保险就判我的车负主要责任,(因为摩托车没牌,当时也闯红灯,本来要判双方各负50%的责任的。)最后判我70%,开摩托车的30%。那个骨折的住院,他花了多少钱我都付70%出院后我多次打电话叫他和他那两个朋友到交警把事情处理了,但他一直拖,说他的事还没搞好,身体还没好。一直到今天,我和弟弟都收到了法院的传票。告我,弟弟,我车的保险公司,开摩托车的人。四个人要付那骨折的一大堆费用,说我们没按法律规定赔对方。收到后我真是一头雾水,不知要怎么办,之前我一直打电话给他,他老是拖。现在反而起诉我们。请律师帮我分析一下要怎么办?
咨询者: 广东 [咨询时间:2011-01-21-状态:未解决]
李红伟律师的解答:
建议委托当地律师,积极应诉,以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