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离婚事项咨询
您好!情况是这样:男方19岁,女方22岁。男女双方经媒人介绍,相处3个月后,
男女双方摆酒席结婚,但因男方不到法定结婚年龄,没有领结婚证。结婚1年后,生下一女孩。
现小孩16个月,女方在家不做家务,也不照顾老人,不照看小孩(小孩一直是父母和男方照顾),天天看电视,上网,时常上网到半夜1点多。还经常和男方吵架,时常向男方提出经济要求,如不如愿,就时常提出分手作要挟(女方并不真想分手),致使男方身心疲惫,男方的家人也心力交瘁。所以,男方准备起法院起诉离婚。
现在男方不到22周岁,有1小孩,无结婚证,有结婚时男方给的3万彩礼钱,彩礼钱是婚后男女双方共同去存的银行,以女方的名字存的。想问一下,
1.这种情况,两人的婚姻关系怎么认定?是被认定为事实婚姻还是非法同居关系?
2.孩子的抚养问题怎么判断?
3.财产怎么分割?
4.女方向男方提出青春损失费,合法吗?
咨询者: 辽宁 [咨询时间:2011-02-09-状态:未解决]
李红伟律师的解答:
根据的你的描述,男女之间不存在婚姻关系,因为现在我国法律已经不承认事实婚姻,男女之间只能认定为同居关系。现在孩子未满两周岁一般以跟女方生活为原则,但男方要支付抚养费。财产分割原则是共同财产双方平均分割,一方婚前个人财产仍旧贵一方所有。所谓的青春损失费目前还没有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