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离职签署保密协议的疑问

我是一个门户网站编辑,合同到期离职,公司要求签署保密协议,不让在同行类工作,给2000元补偿,我不想签,但是公司说不签就不给开离职证明。我想知道假如我签了协议,公司给我2000元经济补偿,我真的就不能在同行业工作了么?我的工作其实不涉及公司机密,协议内容也含糊不清而且不公平,同行业是什么意思?我就不能在做网站编辑?比如说我以前是做摄影网站编辑,我以后可以去别的网站做摄影论坛编辑么?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11-03-15-状态:未解决]
李红伟律师的解答: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以及期限都可以由您和用人单位约定,在劳动合同终止后,您不得从事同类业务的期限不可以超过两年,即最多两年后您就可以再次从事同类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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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辽宁信敏功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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