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赔偿
2013.1.31在武宣县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我开车左拐弯,有辆三马车撞到我的车,三马车侧翻,一名女乘客受伤,嘴角处有擦伤的疤痕,其他没有大碍,现在这个女的提出的赔偿要求我觉得简直就是天方夜谭!她提出的要求如下: 1.营养费1500元 2.误工费、家属陪伴照顾5000元 3.精神损失费8000元 4.家属看望路费1600元 5.破相1万元 6.后遗症、做噩梦、耽误学车考试1万元 7.本来打算过年前结婚,现在被耽误了,要求赔偿8000元。 我觉得不合理 请问律师们我该赔多少?
咨询者: 广西 [咨询时间:2013-02-24-状态:未解决]
罗海华律师的解答:
适当赔偿,根据实际人身受到的损失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