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单位是否有权收回集资房的问题

现有一套10年前的单位集资房,购买时单位开据了盖有单位公章的收款收据,上面注明了是集资房款,但一直未给办理产权证,现因领导换任的原因,现任领导以此房不是集资房,在将此房在退回所交房款后收回此房,请问此单位的作法是否有法律依据,他们是否有权收回此房屋?
补充提问:
请问此单位违反了何种法律条款?
咨询者: 广西  [咨询时间:2011-02-17-状态:未解决]
罗海华律师的解答:

单位这样做是违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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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广西众维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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