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

各位律师好,之前我在不知情下被骗买到集资房,合同有条款如下:
1、甲方应在集资房交付使用后720日内将办理房屋产权登记需由甲方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如因甲方责任乙方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房权证书的,乙方有权退房。
2、如届时不以集资房性质办证,须交2%左右的税费,该税费由乙方承担。
3、如政府有关单位按政策法规征收与房产相关的任何费用,如政策法规说明属于乙方承担的,则缴纳税费责任属于乙约方,如乙方不缴纳或逾期缴纳造成房产证延迟办理的,甲方不承担办理房产证的违约责任。

现在房子开发商(甲方)已按自建房性质把我的房子办到了甲方名下,办证需交法定由开发商交各项税费近11%的税费现在开发商要我交这费用才转我名下,请问按合同约定该由甲方缴的11%税费是否能让我出,如果出是否就是2%左右,但是右多少如上法庭判定我最多会付多少,能否起诉让法院把房子判给我,非常感谢!
咨询者: 广西  [咨询时间:2011-02-19-状态:未解决]
罗海华律师的解答:

这样的合同都是违法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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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广西众维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广西 柳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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