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系到我们一栋楼的生命安全(我的楼旁2米远挖了深7米的坑)

我是黑龙江省北安市电厂13楼(楼高8层)的住户。今年8月25号我市的供热公司在我的楼旁进行一级管网改造,在距我的楼旁仅4-5米的地方挖了近8米深,宽5-6米,从我的楼前通过的坑进行埋管作业,没采取任何土方加固,在作业的过程中土方坍塌,现在大坑离我们的楼只有2米左右,9月2号又把下水管道挖坏,大量的水灌进的坑。现在此楼的居民都怕楼有什么危险,部分居民不敢在此楼居住,我想问下这种情况下合不合理,该楼有没有危险,该向谁反映咨询,另外供热公司在我的楼旁2米作业是否侵犯了我的权利,希望百忙中您能抽出时间给予解答,非常感谢!
咨询者: 黑龙江  [咨询时间:2009-09-06-状态:未解决]
徐进明律师的解答:

可以申请法院先于执行,即停止施工,然后在起诉有关部门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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