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回公道!
我丈母娘被邻居母女持菜刀赶到我家场上殴打,致使丈母娘眼眶骨折(轻伤鉴定),事是5月12日发生的到现在快4个月了,派出所也进行调解未果.对方没有拘留,没办取保候审.协商已经按照他们的意思办了现在又不想履行当初的意思了,案件双方都没最后签字.
现在想请教几个问题:
1,对方这种情况派出所是否能在轻伤出来后是否马上拘留.是否存在邻里关系不能拘留!连取保候审也没办.
2,如果移交派出所处理(提起公诉).还要至少3个月吗?这样说是真的吗?
3,如果我提起自诉派出所的资料会全部给我吗?派出所的说了叫律师来拿,可以把部分资料给你
哎......
想要讨回个公道也好难
咨询者: 黑龙江 [咨询时间:2009-09-10-状态:未解决]
徐进明律师的解答:
对方行为已经触及《刑法》,应要求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可以附带提起民事赔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