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门办案,是不是穿了制服就可以为所于为了呢?
我是一位酒店的工作人员,在我工作的地区经常有这样的现象:
他们自称是公安部门办案的人员,到酒店办案 。基本都是凌晨1~3点后,两个穿制服,3个便衣。他们拒绝像酒店人员出示证件,并且威胁酒店人员,说穿制服就是公安,防碍他们办案会带来何种麻烦。问起来,也忌讳说自己是哪个公安局的。直接就冲到房间抓人,用一个普通面包车就将其带走~
请问这种做法是否合理?
如果再遇到同样的事 ,我们该如何应对?
咨询者: 广西 [咨询时间:2009-09-13-状态:已解决]
徐进明律师的解答:
不是,公安机关办案,应向当事人出示相关证件,否则当事人有权利不予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