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财产公证

我家亲戚把房屋财产公证给了村里的一个人,没公证前说养着他详细内容 我家亲戚把房屋财产公证给了村里的一个人,没公证前说养着他到死,可公证以后什么都不管了,去公证处取消,公证处让找抚养人协商,可抚养人不撤销,到法院起诉,法院不受理,让找公证处。为什么法院不受理呀?亲戚的抚养协议是这样说的:亲戚是遗赠人,对方是抚养人,抚养人负责亲戚的衣食住行,生养医疗,生活起居,生养死葬,完后遗赠人的所有财产全部归抚养人。可他什么都没管,亲戚还是自己生活。
咨询者: 河北  [咨询时间:2011-06-30-状态:已解决]
徐进明律师的解答:

根据你的情况: 属于遗赠抚养协议,遗赠扶养协议,是遗赠人与扶养人签订的、由扶养人承担遗赠人生养死葬的义务,遗赠人将自己的合法财产的一部分或全部于其死后转移给扶养人所有的协议。我国《继承法》第31条规定:“公民可以与扶养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公民可以与集体所有制组织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集体所有制组织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遗赠扶养协议实质是双务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具有对应性。从履行义务的角度看,一方面,扶养人应对遗赠人履行生养死葬的义务,另一方面,遗赠人应当将协议约定的财产遗赠给扶养人。协议订立后,扶养人或集体组织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协议,致协议解除的,不能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其已经支付的供养费用一般不予以补偿;遗赠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协议,致协议解除的,应偿还扶养人或集体组织已支付的供养费用 你可以到公证处要求撤销公证,无需公正出调解,或者你可以通过法院起诉。如果你办不明白,可以当地律师咨询一下,委托他们代理。 来自《法邦网》徐进明律师解答,请对徐律师解答进行评价,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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