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你说的情况:
你的第一套房子,属于你婚内取得的财产,也就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房产。如果没有你丈夫特别说明属于你个人财产的话,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你可以要求平均分割该房产。如果你丈夫特别说明给你自己属于你自己财产的话(的有证据证明),属于你个人财产,离婚时归你个人所有。
法律依据:
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你的第二套房子,加上你的名字,你因此也就成为共有权人,所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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