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毒的处罚

我的一个朋友于09年11月在家里被民警抓捕(当时没有吸毒),后检验尿液样本证实曾吸过毒,请问现在09年最新的治安处罚条例应如可处置我的朋友,是强诫3个月或其它处置。
咨询者: 广东  [咨询时间:2009-11-26-状态:未解决]
徐进明律师的解答:

第七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非法持有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
  (二)向他人提供毒品的;
  (三)吸食、注射毒品的;
  (四)胁迫、欺骗医务人员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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