骚扰我
有一个男的在一年前追我,但我不同意,就在8个月前强奸我,被我告了,昨天出来又找到了我,还要和我发生关系,说如果我不同意是不会放过我的,我该怎么办啊,我现在天天我生活在恐惧里。
咨询者: 吉林 [咨询时间:2009-11-27-状态:未解决]
徐进明律师的解答:
强奸罪(刑法第236条),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对方已经构成强奸罪,你必须经快报警,追究其刑事责任。第一次性行为违背妇女的意志,但事后并未告发,后来女方又多次自愿与该男子发生性行为的,一般不宜以强奸罪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