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规定: 帮工人因帮工活动遭受人身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可以在受益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7条规定:当事人对造成损害均无过错,但一方是在为对方的利益或者共同的利益进行活动的过程中受到损害的,可以责令对方或者受益人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你父亲为了他们打稻子发生的事故,要看你父亲是否是雇工或者帮工,主要是由刘水稻承担。至于李某有无责任问题,要看摩托车证件是否齐全,如证件不齐,应承担一定责任。如你父亲没有驾照,也应有过错。还有喝酒是否有劝酒还是自已强喝的情况而有区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