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双方未结婚,女方怀孕,男方是否应付法律责任

一个小时前男方还发消息说要女方把孩子生下来,一个小时后,男方反悔说怀疑女方是骗子,拒负责任,是否有法律上的条文依靠
咨询者: 广东  [咨询时间:2011-03-25-状态:未解决]
徐进明律师的解答:

一、女方由生育或不生育的权利。男方无权干涉。
二、你和男友的关系属于未婚同居,不是夫妻关系,但是如果女方把孩子生下来,孩子就是非婚生子女,女方有权利要求男方支付抚养费至18周岁或孩子独立生活为止。孩子抚养费支付依照婚生子女支付抚养费。抚养费支付方式为:
根据司法解释,子女的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 、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1、子女的实际需要。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应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养费。
三、关于抚养权问题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我咨询徐进明律师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无须注册,点击"我要咨询"立即提交!
执业机构:黑龙江峰衡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黑龙江 大庆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遗产继承 婚姻家庭 债权债务 交通事故 刑事辩护 房产纠纷 劳动纠纷 工商查询 合同纠纷 保险理赔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徐进明律师 > 徐进明律师解答的公开咨询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