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财产问题 急!

你好,我和男友准备结婚,我男友有一套贷款买的房子,他答应把房产一半给我,我想资询一下,我应该是在结婚前把房产证上加上我的名字,还是领了结婚证再加我的名字,现在不是规定婚前产品是属于自己的,
咨询者: 河南  [咨询时间:2011-04-07-状态:未解决]
徐进明律师的解答:

根据你的情况,你可以要求婚前把你的名字加上去,这样房子就是婚前共同共同有,但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登记后再加的话,可以算作夫妻共同财产。最好登机前加上去,或登记后再买房子。

相关法律规定
《婚姻法》第十八条明确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因此,婚前的房产属于个人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主要有:
除有特别约定外,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属夫妻共同财产。
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收益;
3.知识产权及其收益;
4.除遗嘱或赠与合同确定归一方所有以外继承或受赠的财产;
5.以一方个人财产投资所得的收益;
6.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7.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8.其他应当归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
夫妻一方个人财产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由一方继承或受赠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来自《法邦网》徐进明律师 咨询热线13159837500,欢迎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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