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分配

我是婚前贷款买房并取得房产证并且是我自己的名字,首付9万,贷16万,结婚3年,现在贷款还剩8万,房子现在价值43万,离婚怎样分配?
咨询者: 河北  [咨询时间:2011-04-08-状态:未解决]
徐进明律师的解答:

根据你说的情况,该房产为你的个人财产,根据法律规定,婚后共同还贷的部分视为你的个人债务,共同还贷的一半应有你支付给你的妻子,房产增值的部分为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割。
也就是说,首付9万归你所有,婚后3年还贷8万,还剩余8万,还贷8万的一半即4万,有你支付给你妻子,房屋增值部分 43万—8万—9万—8万=18万,增值部分的一半9万归你妻子所有,你所得到的财产为9万 4万 9万=22万,你妻子得到的为4万 9万=13万元,房子归你所有,你需要给你妻子13万元的折价补偿,同时离婚后的未还完的房贷有你个人偿还。

来自《法邦网》徐进明律师 13159837500,请对徐律师解答进行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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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黑龙江峰衡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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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
遗产继承 婚姻家庭 债权债务 交通事故 刑事辩护 房产纠纷 劳动纠纷 工商查询 合同纠纷 保险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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