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用耕地补偿标准 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用的耕地数量
占用耕地补偿标准
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用的耕地数量除以征用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用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重庆市土地管理规定>
第三十九条 征用土地,建设用地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支付土地补偿费 、安置补助费、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征用土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多种经营地、牧草地、果园地和养殖水面按耕地算,其 他非耕地2亩折算为1亩,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下同)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市 区内的耕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由市人民政府统一确定;市区外的耕地被征用前3年平 均年产值由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以乡镇为单位确定;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划定的菜 地、粮食制种地、专用鱼池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按耕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1.2倍到1.5倍计算,下同)的6至10倍。征用土地的安置补助费, 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用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 被征地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人均耕地数量等于确权发证的耕地面积与0 .5倍非耕地面积之和除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总人口)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 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4至6倍。但是,每公顷 被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耕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15倍。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 活水平的,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 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
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标准,由市人民政府另行制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