赔偿分配

我的妹妹于2009年被她的一个朋友害死了,现在她们家愿意给予我家一定的赔偿。我妹妹刚结婚才半年就出现了这个事情,他们没有孩子。目前,法定继承只有我妈妈跟我妹夫两个人了,如果这个赔偿款拿到该怎样进行分配呢?
咨询者: 湖北  [咨询时间:2011-04-23-状态:未解决]
徐进明律师的解答:

根据你的情况:你妹妹的赔偿包括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
丧葬费由办理丧事的人所有,被抚养人生活费由被抚养人所有。
死亡赔偿金一般作为死者个人遗产,由其丈夫和你的母亲平均分配。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直接受害人因损害事故死亡,其近亲属作为间接受害人享有独立的损害赔偿请求权。
  第一,近亲属的范围: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第二,关于财产中的死亡赔偿金。
因司法解释采取继承丧失说,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规定的法定继承顺序,由配偶、父母和子女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共同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但同一继承顺序中,原则上按照共同生活的紧密程度决定继承份额,而不适用《继承法》第十三条规定的同一顺序一般应当均等的原则。即死亡赔偿金原则上应由家庭生活共同体成员共同取得。当事人未请求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分割。
当事人请求分割的,在考虑家庭共同生活紧密程度前提下,还应当同时考虑同一顺序继承人中可否单独请求被抚养人生活费的情况,予以适当平衡。

  根据上述司法解释精神,徐律师认为,在该争议中父母和丈夫对妻子的死亡赔偿金享有共同所有权。如要求法院分割,因父母可以就被抚养人生活费另外得到赔偿,法院可考虑家庭生活紧密程度对妻子分配适当多一些,予以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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