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探望权或者变更抚养权直接把孩子要过来。 法律依据: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八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来自《法邦网》感谢你的咨询 徐进明律师解答,请对徐律师解答进行评价,如满意请设为满意答案,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