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劳动纠纷

我是去年12月分去的某公司上班,今年8.10号我身体不舒服请了21天假,但是到了8.31号我打电话要求上报的时候,公司以总部请假没有批为由不用我去了,请假时候北京公司的经理,老总都批了我才走的,总部那边没批他们也没给我打电话。我们公司是今年7月份才签的合同,而且一直没有上保险。我想起诉公司赔偿我1到7月分没有签合同的月份工资补发一边。在给我补8个月的保险,我手里只有工资卡的明细和几个录音,录音可以证明我是7月签的合同,我离职的原因是请假,和我上班的时间。请问我起诉他赢的几率有多少?


咨询者: 天津  [咨询时间:2009-09-07-状态:已解决]
虞兵律师的解答:

1、工资卡可以证明你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及建立劳动关系的时间:
2、你已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上自然有合同订立的时间;
3、如果你请假已经公司批准,那公司以未经总部批准为由解除合同违反了法律规定,你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及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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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江苏博诚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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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房产纠纷 劳动纠纷 合同纠纷 工程建筑 刑事辩护 常年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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