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问题
我今年四月在浏阳一家厂里上班,当时没有签劳动合同,到七月二十几号厂里就无故叫我放假,到了八月底我去问工资,老板就说要打辞职书才能拿工资,我就打了交上去,工资是拿到了,但是工资却是乱算的,还有六月份几百块钱奖金也没给我,在就是放一个多月假就发了120块钱,请问我该怎么处理这事呢。
咨询者: 湖南 [咨询时间:2009-09-08-状态:未解决]
虞兵律师的解答:
你可以提起劳动仲裁,主张如下请求:
1、单位未与你签定劳动合同违法,你可以要求从5月份开始支付双倍工资;
2、工资发放错误,要求重新计算;
3、放假期间的工资你可以参照当地的工资支付条例,按照江苏省的规定,因单位原因放假,未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按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支付生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