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扭送不能超过必要的限度,违反法律规定,河北石家庄维权律师

时间:2012-06-18 09:24:52    文章分类:刑事辩护

河北柏辉律师事务所 李宪刚律师电话13393211062

 

何谓公民的扭送?
    扭送是公民将具有法定情形的人立即送交公、检、法机关处理的行为。
    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扭送并不是刑事诉讼的一种强制措施,法律规定的五种强制措施的实施主体都只能是公安司法机关,而扭送是法律赋予公民同刑事犯罪做斗争的一种手段。法律规定扭送措施是为了鼓励公民自觉行动起来,积极协助公安司法机关捉拿犯罪分子,及时、有效地帮助公安司法机关抓获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扭送体现了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依靠群众、实行专门机关与依靠群众相结合的诉讼原则。
   

   公民扭送的范围

刑事诉讼法第63条规定:对于有下列情形的人,任何公民都可以立即扭送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处理:
    1.正在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2.通缉在案的;
    3.越狱逃跑的;
    4.正在被追捕的。

但这一权利只能在上述特定条件和范围内使用,公民不能随意扩大扭送范围。

我国《宪法》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犯罪嫌疑人也是人,且未经审判不得推定其有罪。嫌疑人在犯罪后亦享有人权,享有生命健康人格尊严等不受侵犯的权利。犯罪嫌疑人的生命健康权也一样受法律保护,如果公民在制止、扭送过程中存在故意违法行为,如违法使用手铐、警械等捆绑嫌犯,致使其窒息死亡;或者犯罪嫌疑人根本没逃跑,公民却持棍棒将其打死打伤,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实践中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公民扭送错误:1、抓错犯罪嫌疑人。2、不是犯罪嫌疑人,仅仅是一般违法者。对于这种扭送过程中出现一些瑕疵行为如何处理,我认为如果性质不严重不构成犯罪行为的话,属于一般不当的问题,可以从民事侵权角度考虑,适当的给对方赔礼道歉或赔偿损失即可。因为个社会是靠公民来支撑的,包括公民的正义感和对法律的维护,是靠他们来支撑的,应该说从法律上讲,扭送的行为应该予以肯定的。此们说公民在日常生活中间面对着犯罪可以实行正当防卫,保证公共利益可以施行正当防卫,同时为了制止犯罪嫌疑人也可以扭送犯罪嫌疑人到司法机关,这是合法的,应该予以鼓励,这是公民的社会责任。对于一般违法者法律没有规定如何处理,但我们应该保护守法公民,追究违法者的违法责任,树立社会正气的角度,也可以考虑鼓励公民对一般违法者扭送的权利,不要挫伤公民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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