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2月至9月,王某、胡某等40人受雇于张某开办的“临沂市滨河板材厂”分组工作,每位员工的出勤率及工作量由张某聘任的基板组组长李某每天制作报表,生产厂长韩某签字确认,张某定期以该报表为依据给王某、胡某... 查看全文>>
(法释[2009]7号,2009年3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64次会议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0... 查看全文>>
刘老汉临终前,因为担心自己死后五个子女可能会争夺遗产,决定在临终前立一份遗嘱,把自己名下的一套房屋留给第三个儿子刘三。于是他叫来一位信得过的同事,由自己口述,同事帮忙代为书写,立了一份代书遗嘱。同时,... 查看全文>>
一、主要案情:李某系一企业负责人,企业发生重大责任事故后李某立即报警,关于李某报警行为是否构成自首有分歧。 二、分歧意见 一种观点认为自首情节属于刑法总则部分的内容,其效力自然应适用于所有刑法分... 查看全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法释〔2006〕6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已于2006年7月10日由最... 查看全文>>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 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