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水烫人事件

昨天,在超市门口停着一辆自行车,车主不在现场。车子的前车篮子里放着一个大的热水瓶,瓶里有刚泡的开水。当时我没留意。我的轻便摩托车在倒车时不小心撞倒了自行车。自行车倒了开水瓶爆了,开水烫到了一妇女的脚上。形成小面积烫伤。在此事件中我该付多少责任?谢谢帮忙回答下。
咨询者: 上海  [咨询时间:2009-12-06-状态:未解决]
李宪刚律师的解答:

共同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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