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交易不当竞争防止

您好!

我想咨询一下关于同业交易不当竞争预防的问题,情况是这样的: 我们同A公司属于同一类型的电子制造企业,又同时跟某一客户提供OEM产品,现我们采购的某关键电子零部件(IC)的制造商B拟更换其代理商C,即更换成我们的A公司。为确保这种代理交易不造成类似同业竞争的后果,我们可以依据那一法律及其条款进行约定?约定哪些条件是有法律效力的?
咨询者: 广东  [咨询时间:2012-04-25-状态:未解决]
李青律师的解答:

可以对于代理权限,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具体还请来电详谈为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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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广东百勤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广东 东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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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工程建筑 刑事辩护 常年顾问 经济仲裁 房产纠纷 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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