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商铺合同违约赔偿问题

本人在广州某商业中心租了个临时档口,租期半年,租给我的人是承包了该区很多商铺,转租给我,也就是说我的铺没有直接和该物业公司签定合同,而是通过承包商办理。现在本人发现该商铺是消防通道,每次消防检查承包商都要求我们搬货撤离现场,待消防检查人员检查完毕后,再回来摆放继续营业,光是今年二月份消防检查人员就来了多次,根本做不成生意,本人现在认为该铺为消防通道,不应该对外放租,现要求终止合同,退回租铺二个月的押金,承包商不同意,所以本人决定起诉该承包商和该商业中心的管理处。
现有几个问题请教各位律师
问题一:除了对承包商进行起诉外可否将管理该商业中心的管理处一并告上法庭?因为他们明知该铺是消防通道还放任承包商对外放租。
问题二:签合同时除了承包商的签名和身份证复印件,合同对方的盖章是复印件,该复印件可否能成为有效证据?
问题三:我需要准备些什么证据和起诉要点。
问题四:如果起诉成立,我可以索赔些什么赔偿?
谢谢!
咨询者: 广东  [咨询时间:2011-03-11-状态:未解决]
李青律师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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