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交易税费该谁付

律师:
你好!
我09年7月购买了一套二手商品房,由于原房主原因,至今才开始办理过户手续。当出中介公司承诺说:“若交易过程中出现营业税和个税,则丙方全部支付”(丙方为中介公司),并将该项内容写入了双方的购房合同中。
现在,中介通知我说,国家自9月1日起将以我的交易实际价格进行征税,而不是当初的他们认为的最低省报价格,因此他们无法承担。但是当初我们并没有如此约定,所以我坚持让他们缴纳上述税费。不知道我的要求是否合理,如果他们违约我是否可以起诉他们。
如果在交易时,为了顺利过户,我不得已被迫将营业税和个税缴纳了,我是否有在过户后继续再向中介公司追缴上述两项费用的权利。
敬请指教。谢谢。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09-09-11-状态:未解决]
郭元鑫律师的解答:

首先,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正常应是由卖方承担之税费,如中介在合同中承诺由其承担营业税和个税则应由中介承担。无论如何都不用买方承担(当然要看合同中是否还有保证卖方到手价之约定而把相关营业税及个税转嫁给买方)

其次,要看合同中是否明确约定了办理过户的时间,因为对中介来说他的承诺可以理解成承担在约定的时间内办理过户所应缴纳的营业税和个税,如果因为他人之原因导致未及时办理过户,进而又导致相关税费增加的,那么额外应多缴的税费则应由未及时办理过户的一方承担,如果如你所说原因在卖方,那么多增加的税费应由卖方承担。

因此,如果为了办理过户,作为买方的你先缴纳的上述税费的话,可以一并起诉中介和卖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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