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08)金民一初字第3107号 原告李和平,男,50岁。 被告李管丽,女,23岁。 被告李管华,女,19岁。 被告李喜梅,女,67岁。 被告李其云,男,71岁。 原告李和平诉被告李管... 查看全文>>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09)金民二初字第391号 原告河南圆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住所郑州市城北路东段17号院。 法定代表人薛荣。 委托代理人赵新娟、李跃... 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