丛台区法院对诉状的新要求

时间:2013-01-11 19:40:43  作者:王献锋  文章分类:最新动态

   近日,在丛台区法院立案,因诉状使用的字号不符合“要求”,被工作人员要求改正,否则,不予立案。

   立案庭要求,诉状的标题必须使用二号字,要求加粗;正文必须使用三号字。对字体没有特别要求。在此告知各位同行和当事人,如到丛台区法院立案,请按照这个标准准备你的诉状,否则,有可能会因为诉状不符合要求而不被受理,浪费了你的时间和精力,遇到不能忍让的还可能给自己添堵。法律对此虽没有做出限制,甚至可以口头立案,但为了你的时间和情绪,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请了解上述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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