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1-08-02 15:33:56 文章分类:法治动态
热烈祝贺
湖南岳林律师事务所正式批准成立!
中国法学会《民主与法制》总编辑刘桂明先生(左)和原全国律协张副会长在江平教授家里
杨金柱昨晚12点在博客里看到网友的纸条和留言才知道,湖南省司法厅官方网站昨天公布了湘司许〔2011〕65号《关于准予设立湖南岳林律师事务所决定书》。该决定书的批准日期是7月18日。李茂林主任7月22日下午拿到了该决定书。
以下是湖南省司法厅官方网站昨天公布的湘司许〔2011〕65号《关于准予设立湖南岳林律师事务所决定书》。
湘司许〔2011〕65号
关于准予设立湖南岳林律师事务所决定书
李茂林:
你《关于申请设立湖南岳林律师事务所的报告》及有关材料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司法部《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规定,经审核,本机关研究决定:
一、准予设立湖南岳林律师事务所。该所为个人律师事务所,注册资金10万元,地址位于长沙韶山路湘林家园2栋5021室。
二、负责人:李茂林。
三、业务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各项业务。
四、日常监督管理机关:长沙市天心区司法局。
请你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10日内,到本机关办理设立登记手续。
二○一一年七月十八日
主题词:设立 律师事务所 决定
发:厅领导,律管处、省法律援助中心、省律协、长沙市司法局、
长沙市天心区司法局
湖南省司法厅官方网站网址: http://www.hnssft.gov.cn/xzyw/tzgg/201108/t20110801_5487.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