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通奸后强奸
我老婆曾与他人通奸,开始我只是怀疑,我去找那人闹过,因为我只是知道他们经常发短信没有其他证据所以就不了了之了。一个月之后老婆觉得对不起我,主动坦白了并保证不再出轨。后来因为他母亲要到省城复查,那人有车她就叫那人帮忙送她母亲去。在去得前一天晚上老婆独自在娘家的一个院子(她娘家人在另一个院子)那人知道后,半夜就去了我老婆的住处,并要求发生性行为,我老婆不同意,他就强行与我老婆发生性行为,期间老婆的衣服被撕掉扣子,他身上也有被我老婆的抓伤,因为怕邻居知道丢人,所以老婆没敢大声喊,只是诉斥和反抗,期间老婆拿到了电话,打电话给我,叫我救他我有电话录音。请问我们能告他强奸吗他要求私了我们能同意吗?同意了会不会被告敲诈?
咨询者: 河北 [咨询时间:2011-07-04-状态:未解决]
王献锋律师的解答:
这种行为属于强奸。强奸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并且不属于调解的案件。对方自愿出钱私了无论是否有效都不属于敲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