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7年土地法可以无偿收回宅基地?今天运用87年的土地法?

我家的老宅基地是当年兄弟三人分家分的,当时只分了房屋,并为涉及院门及院子,我家分的是最南边的,大门在北边,分家后我们办理的土地证,也就是一张文书一样的东西,今天,北边的老兄弟的孩子想翻盖房子,把院子及门口都堵了,我们的老宅基地没有了出口(我们的房子已经多年未居住,有坍塌的地方),和他们商量无果后我们气愤的推倒了他们砌的墙,他们找到了乡里的关系,乡里在没有询问我们的情况下做出裁定说这是他们的房子,土地合法,而且说依照87年的土地法我们的 老宅基地应该无偿收回(老宅基地是50年分的),可当年村里那时的老宅基地都没有收回,凭什么说我们的就应该收回,我觉得乡里的裁定最起码不合法,因为没有和我们协调,那我们应该怎样维护我们的权益呢,他们这样做对吗?
补充提问:
当年房子盖的是北屋和东屋,院门口在北屋的西侧。分家的时候我们分的是东屋的南半部分,乡政府的综治办主任只是询问了下村支书情况就下了裁定书说现在盖房子的老兄弟享有这全部的土地,并给出了宅基地的尺寸,村书记提供的村民代表议事记录是伪造的,因为根本就没有召开代表大会,而是一户一户的让代表签字,也不说明情况,且期间有的代表的签字经我们和代表确认系他人伪造的,而且上面的某些东西也是后期续写上去的,乡综治办主任说我们去和你们村的书记调查一下情况就行了,现在就是这个裁定结果,别的不用和你们说!我们很气愤村书记明显的偏袒和违纪,也很愤慨乡政府工作人员的态度及做法,请问我们应该怡什么名义对村支书和乡干部提起诉讼,才能捍卫我们自己权益?谢谢!
咨询者: 河北  [咨询时间:2011-09-28-状态:已解决]
王献锋律师的解答:

对于依法批规的宅基地,乡政府是无权收回的,即便符合收回的条件也应当由村委会收回。收回的前提为,宅基地空闲满两年未经利用。对于乡政府收回宅基地的行为你可以提前行政诉讼,请求法院撤销乡政府的行为,从而恢复你的宅基地使用权。

咨询者对解答的评价:

自我感觉解答的有点范围太大了,我的只是老宅基地,大部分说的却是土地的征补,不过第一句我比较满意,呵呵,还是谢谢律师的帮助的!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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