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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村土地政策
我家原是河北辛集市农村的,当年分得四口人的地(母亲及兄妹三人),后一家户口都转到石家庄,土地委托他人耕种,其中约四亩被村里占为宅基地约定每年给予一千元补偿,母亲于三年前去世,今年村里说依据继承法将土地收回请问是否合法
咨询者:
fa321410
河北
[
咨询时间:2012-02-01
-
状态:未解决
]
王献锋律师的解答:
依据继承法将土地收回是不对的,但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全家迁入设区市,村委会有权收回承包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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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献锋律师
执业机构:
北京京默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
北京 丰台区
手机号码:
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刑事辩护 取保候审 罪与非罪 刑事自诉 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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