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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
我原来在一家私人医院工作,签的是无固定期限合同,按医院规定我提前一个月递交了辞职报告,到期后该院董事长不但不给在变更手续上盖章签字而且还扣压了一个月的工资,请问该如何解决?
咨询者:
fa169412
河北
[
咨询时间:2011-02-05
-
状态:未解决
]
王献锋律师的解答:
1、劳动者有权以提前三十天通知的方式解除劳动关系。
2、单位扣押工资的行为属于侵权行为。
你可以依法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或者向劳动争议仲裁部门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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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献锋律师
执业机构:
北京京默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
北京 丰台区
手机号码:
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刑事辩护 取保候审 罪与非罪 刑事自诉 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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