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患者的嫂子能当她的监护人并继承部分财产吗?

我姑姑是精神病患者,父母已亡。她生前一直和我,我妈住在一起(房本是我妈妈的名字),并一直由我妈照顾,她的其他姐妹兄弟从来没管过她。后来她住院,我的其他兄弟姐妹都承认我妈妈是监护人。后来我姑姑出事住院,我们家被迫买房,用她卖房的那份钱给她治病
我想问一下,我姑姑病危时是不是她的财产由我妈妈支配?我姑姑死后其财产是不是还应该是我妈的(房主,监护人)?(我爸去世了)
咨询者: 天津  [咨询时间:2011-02-05-状态:未解决]
王献锋律师的解答:

1、你姑姑没有子女配偶和父母,兄弟姐妹一直承认你妈妈为其监护人符合法律规定。
2、监护人有权为了被监护人的利益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
3、你姑姑如留有遗产,首先应当用该遗产偿还其生前所欠下的债务。剩余财产有继承人依法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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