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使用权限

我家有一宅基地准备盖房,但是没有宅基证,只有村委会收取几千元宅基费的收条,上面有村会计的签名盖章与村委会的盖章,且我村实行宅田合一,已经扣我家几年的地了。这样盖房违法吗?如违法该采取什么措施呢?
咨询者: 山东  [咨询时间:2011-02-12-状态:未解决]
王献锋律师的解答:

村民取得宅基地应当经过县级人民政府审批,村委会无权批准。
如果你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现由的宅基地应尽快依法办理审批。

我咨询王献锋律师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无须注册,点击"我要咨询"立即提交!
执业机构:北京京默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北京 丰台区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刑事辩护 取保候审 罪与非罪 刑事自诉 量刑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王献锋律师 > 王献锋律师解答的公开咨询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