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纠纷
有一位老人,现在有一处房产,价值六十万,还有二十余万元的存款,这个老人又有七个子女,其中有一个儿子(排行老三),六个女儿,儿子手里现在还拿有十几万的钱,最小的女儿在老人一住院就搬进了那套房里居住(其实她自己有房),而且老人生病住院给报销的钱小女儿也拿着,也有十几万。老人在住院期间只有二女儿、三女儿、四女儿、五女儿照顾,大女儿和儿子自己也有病,小女儿以工作忙的理由没有照顾老人。现在老人已经去世,请问财产应该怎么分?
咨询者: 河北 [咨询时间:2011-03-07-状态:未解决]
王献锋律师的解答:
1、老人的财产除有遗嘱外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分割。
2、小女儿拿着的报销的医疗费和儿子手里的十几万如果有证据证实是老人的财产,应列为遗产。
3、履行赡养义务较少或者没履行赡养义务的子女应当不分或者少分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