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行权

我家几年前买下一车库,这车库在一单位的院子里,后来这个单位把院子卖给个人了,这个人就不让进出车库,因为不让走他院子,请问我们有权进吗?现在这人在院子理开旅馆,但就是不让我们进
补充提问:
谢谢,我问过当地的法院了,他们没有查出有那条规定,请问有相关的法律条款吗?
咨询者: 内蒙古  [咨询时间:2011-03-08-状态:未解决]
王献锋律师的解答:

如果他的院子是你的必经之路,他有义务让你通行,如果不让通行可以向法院起诉。
《民法通则》 第八十三条 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物权法》第八十七条 不动产权利人对相邻权利人因通行等必须利用其土地的,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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