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构成黑社会性质罪

事情发生在2011年3月13日18点30分左右,当时我在家休息突然听到邻居婶子喊我和弟弟说:“你爸爸的车被栏了可能出事了”,我和弟弟以为爸爸出了交通事故急忙跑着去看爸爸(后来父亲说他是要回家转弯时被他们的富康车拦截的,那2人下车就打骂)到了事发地(地点:村北省级公路上)看到有2个光头男青年人正在打父亲,当时我3叔在劝说那2个人,我和弟弟到了,我问他们得知是邻村的人,觉得没有必要打架,我和弟弟就没有动手并劝说那2个人,那2人根本不听满嘴脏话还从富康车后背箱中取出镐把和长把砍刀打我和弟弟,他们手里有镐把和长把砍刀我和弟弟根本不能还击,我感觉邻村的人不会这样凶,就问他们到底是哪的人,那高个人说是李X的人(李X当地黑恶势力,有一帮手下,有前科)还说把我们都打死,这时突然又来了4、5个人手持镐把、铁管、砍刀追打我和弟弟、父亲,并把父亲的三轮摩托砸了,这时110也到了(一位警察和一位协警员),警察下车制止,这帮人不听还侮辱挑衅警察,我看到警察出示了几次证件他们也没有退缩的迹象,在警察请求支援以后这帮人才匆忙逃跑。后来我们被送到医院经鉴定都是轻微伤,证据有---人证和警察出警时拍的录像、涉案车辆、行凶器械等,
事情到发稿时已经6天了,父亲弟弟还在医院治疗,此间我多次去派出所询问处理结果说是在调查取证,并说对方也有一个手部受轻微伤的可是我们根本没有打人啊,我猜想这人可能是砸车时划破的手要不就是做的假。
请求律师正义人士帮助----对方是否构成涉黑涉恶罪还只是寻衅滋事罪。假如公安机关是按一般治安案件处理的这种处理结果是否正确。
我们该怎么办?万分感谢!!
急!急!急!
咨询者: 河北  [咨询时间:2011-03-19-状态:未解决]
王献锋律师的解答:

单凭以上案情尚不足认定黑社会组织犯罪,应该是寻衅滋事或者故意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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