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这个官司该怎么打,法院会怎么判
律师您好,去年9月份我公公带着我儿子在廊坊老家被一辆私家车撞倒,我儿子经检查只有些擦伤无大碍,但我公公当场昏迷,到医院后颅内出血当场做了开颅手术,术后发现不认人不认字了,评残为6.5级,医生建议二次手术,可他目前的身体状况无法进行二次手术,仍需要有人陪护,3月20日一审开庭,被告车主出席、保险公司没出席,现在还没有宣判说调节,可上周五调节时,被告全部缺席,您说我们现在该怎么办,象我们这种情况法律该如何判,请指点
补充提问:
象我公公这种情况6.5级生活不能自理需要看护,法律判定该从哪些方面予以补偿
咨询者: 河北 [咨询时间:2011-03-26-状态:未解决]
王献锋律师的解答:
关于护理的问题最好经司法鉴定机构对护理期限作出鉴定。你公公的损失在交强险12.2万元的责任限额内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的部分由车主和你公公按责任比例分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