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房土地纠纷
1996年大姐、二弟、三弟三人合资办厂,股份是四份,大姐出资两份,两个弟弟没人一份。
2000年二弟因某些原因中途自己出去再办工厂了,但没有分厂。
2006年大姐和三弟也因某些原因合作不了,决定各自经营。
当时,测量土地时姐弟三人同时在场,记录整个工厂的面积。
最后结算分算财产时,三人没有同时在场,大姐和三弟结算时把厂房和土地分成两份,大姐一份三弟一份,大姐把二弟的那份结算让三弟给其付款,账本上有大姐亲笔写的土地多少,房款多少,叫三弟给二弟这些钱,单当时三弟没有那么多资金,没有当时换完,当年只还了土地款,都是兄弟,家里人,当时谁都没打欠条也没写收据。
现在土地增值,三弟拿剩余的尾款还给二弟时,二弟拒接,他说他不要钱只要他的土地,三弟当然不干,拿出当年分厂时大姐写给三弟的账目笔记,上面清清楚楚的写着土地款和厂房款多少,现在大姐和二弟作证说当年还没有分厂,那些钱款是议房不议钱的款项,二弟也不承认说答应把他的那份土地卖给三弟,他说当年大姐和三弟协议时没有和他说,他什么都不知道。
如果当年他不同意转让土地的话那他当时为什么要收三弟的那些钱?如果当时二弟不同意的话为什么当时不提出来而现在才提?大姐也说当时二弟和他说不同意转让,那她为什么要替二弟做主,在账目上列出土地款和厂房款并叫三弟付二弟转让款?针对这几个问题二弟都坚持说自己不清楚不知道,那我想问的是,当时谁都没有开条据,在家庭调解无法解决的情况下,如果这场官司要打的话,三弟能不能打得赢?胜算在哪?中国的法律上有没有类似这样的纠纷?中国的法律上到底有没有卖房不卖地的条例? 还有,二弟说现在他还有土地产权,那到底他是否真的有土地产权呢?
咨询者: 海南 [咨询时间:2011-05-25-状态:未解决]
李武平律师的解答:
一、可以起诉到法院解决此纠纷;
二、建议带上相关材料进一步当面咨询律师,由律师全面了解案情后给出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