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协议法律咨询
在06年出租房时曾签过协议,平房私有财产。每三个月出租人收一次房租,如果出租人想收回房屋,提前十前通知承租人搬离(这一条协议里有明确的说明),但当时只签过一次,以后没再签过协议,承租方也都按时交租金。经过近三年的出租,房主想收回房子,但承租不愿搬离。房主提前三个月就通知了承租人,当时他们口头同意到期搬离,但眼看期限到了,他们又不愿搬离了,所以咨询律师,这样的情况怎么办?如果需要请律师,费用都有哪些?大概需要多少费用?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09-09-18-状态:未解决]
许倩峰律师的解答:
依据《合同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视为不定期租赁关系。
这种情况最好是和承租人进行协商,让他们搬走。如果仍然坚持不搬走,只能到法院起诉解除租赁合同,要求承租人退还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