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可对哺乳期内的员工降薪降职吗?

企业可对哺乳期内的员工降薪降职吗?
我是一名私企的员工,生产前任某部门经理一职。2011年6月11日生的宝宝,9月13日休完产假重返公司上班,老板告知要调整我的工作,做法是免去我的经理职位,原因是公司经营的需要,并将我现在的部门合并到其他部门去。她要我做选择:第一是留在本部门做普通员工,第二是调我到技术部做网管(工资3千)。说明一下,我原来任经理时的工资是4K-6K,现在这两个工作无论我做哪个工资都在2K-3K左右,比原来的差远了。我们公司的工资结构是:
月薪收入 = 标准工资+绩效工资+福利津贴
标准工资 = 基本工资+岗位工资
福利津贴 = 社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午餐补贴

问题:
1、以上公司对我的安排是否合理,企业可对哺乳期内的员工降薪降职吗?
2、妇女法中的“不可对哺乳期的员工降薪”,这其中的“降薪”是指所有的工资收入,还是指标准工资,或绩效工资?
2、我可以向哪些机构申请帮助?
2、如果采取仲裁的话,我要准备什么文件?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11-09-14-状态:未解决]
马骏律师的解答:

不可以!
1、关于岗位及工资,是签订劳动合同双方一致的协商结果,如需变更,须双方协商一致。你若不同意变更,则单位无权单方变更。
2、降薪是指标准工资,绩效与业绩挂钩。
3、你可以向单位住所地的劳动仲裁委提起申请。
4、能够证明你所主张的证据。

我咨询马骏律师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无须注册,点击"我要咨询"立即提交!
执业机构:北京市汇源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北京 西城区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合同纠纷 交通事故 刑事辩护 常年顾问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马骏律师 > 马骏律师解答的公开咨询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