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

岳父已去世十年,去世时留下一老房子,老人有一位为他农村里所谓指路的侄儿和三个女儿,五年前侄儿起草了一份证明,证明的内容是两个女胥自愿把房子让给老人的侄儿并且两个女胥在证明上签了字,现在房子因拆迁要分钱。侄儿想自己要这份钱。我想咨询一下这两个女胥签字的证明在法律上能起效力吗?在法律上这钱应该怎样分配?
咨询者: 山东  [咨询时间:2011-09-20-状态:未解决]
马骏律师的解答:

三个女儿呢!都具有继承权。该证明不具法律效力。

我咨询马骏律师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无须注册,点击"我要咨询"立即提交!
执业机构:北京市汇源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北京 西城区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合同纠纷 交通事故 刑事辩护 常年顾问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马骏律师 > 马骏律师解答的公开咨询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