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和子女
我的情况是这样的,我和妻子结婚后感情不合,我现在想离婚,但是我们面临以下的几个问题存在争议,1.我们有一个女儿现在一岁多还在吃母乳。2.我们有共同的房子,房子的名字是共同的,目前还有六年的按揭,但是首付是我母亲出的,我写的借条,装修也是我母亲出的钱。3.另外有一套婚前房屋是在我名下的。4.手里有存款和定期在她手里,股票和理财产品在我手里。现在的纠纷是,1.我女儿是我母亲付出精力和出钱雇保姆照顾的,感情很深, 我想离婚争取孩子的抚养权,是不是能争取到。2.房产和财产的划分怎么分。谢谢
咨询者: 浙江 [咨询时间:2011-11-23-状态:未解决]
马骏律师的解答:
1、婚前房屋归您个人;
2、财产、股票、理财产品原则上一人一半;
3、共同房屋按照已交费及其相应的增值进行分割,一人一半;剩余的贷款由要房的一方负担,也包括增值;
4、孩子不足两岁,原则由母亲抚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