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罪成立吧

我老公在一家小企业任经理职务,2002年时在单位所属厂资金周转有困难时,借给其所属厂6万元现金做为资金周转,后多次催其所属厂归还。所属厂因资金有困难就将生产加工的产品做为抵帐,现检查机关以挪用罪将我老公起诉到法院,问罪名成立吗?法院将怎样判决?谢谢!急等回答!
咨询者: 河南  [咨询时间:2011-12-02-状态:未解决]
马骏律师的解答:

如果是该单位下属的厂,不应当构成挪用资金罪。如果是他自己的厂,则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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