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期过了,没签订合同,开始逼我离开公司
我是2011年2月24日进入某家公司,3个月后试用期过了,但是未和我签订任何合同,一直到12月,公司开始正在逼我离开。口头上说正在招人来顶替我的位置。没有很明显的语言叫我来开公司,公司给我正常的加金,工资也是打进卡里。如果公司说要我离开的话,我要怎么办。
补充提问:
如果我去投诉了,公司不赔偿呢,公司选择拒绝赔偿的话怎么办,找了劳动仲裁的话,我是不是暂时不可以上班?
咨询者: 上海 [咨询时间:2011-12-07-状态:未解决]
马骏律师的解答:
应当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提起劳动仲裁,要求给付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的差额,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