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买卖纠纷

我现在跟他沟通了,我说我可以不要定金 了。但他就是不敢让步,我属于守约方是什么意思?如果他真告我故意拖延时间,我有什么办法能打赢官司吗? 再者,到时听说我们还要去房管所签合同的,听说到时会签阴阳合同。如果我不同意思签阴合同,阳合同会造成业主多交几万元的税。我们签买卖合同时说所有的费用是买方出的 ,但阳合同中产生的所得税是属于业主的所得,这个可以要求他交吗?
咨询者: 广东  [咨询时间:2011-12-23-状态:未解决]
马骏律师的解答:

个人所得税依法应当由卖方缴纳。当初应当在房款中加上税的额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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